原标题:我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可适当放宽条件
11月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今后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面向本县户籍高校毕业生,适当降低学历,放宽或不限制专业,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我省出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参军入伍,鼓励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对自愿到我省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规定,由省财政给予学费补偿。
对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鼓励到小微企业就业,落实好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新招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和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
另外,我省将扩大见习规模,全面推进三年五万青年见习计划,及早摸排锁定有见习需求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有针对性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做好见习精准对接服务,帮助他们获得实践机会。
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无就业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加强见习管理和资金监管、做好见习期满跟踪服务。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规定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根据援疆工作安排,结合受援地需求,组织一批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我省参加就业见习。(记者 李涛) |